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推荐参评2023年“冀青之星标兵”的公示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8-23 [来源]: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省委、团中央各项工作安排部署,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关于深化“我是文明市民、要为城市争光,我是燕赵儿女、要为河北争气”活动 (以下简称“双争”活动)相关要求,激发广大青年爱党爱国爱乡热情,凝聚奋发奋斗奋进青春力量,进一步引领全省青年以解放思想、奋发进取的姿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建设,团省委开展了争做新时代“冀青之星标兵”活动。

通过个人申报、学院遴选、学校评审(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团委、学生处联合评审),拟推荐以下四人参评2023年“冀青之星标兵”,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8月23日—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校团委反映。电话:15103120120,邮箱:tw@bdu.edu.cn。

共青团保定学院委员会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