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保定学院委员会文件
校团字〔2021〕3号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着力提升共青团组织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发挥共青团在学校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激励全校广大团员青年担当作为,攻坚克难,为建设符合时代要求、受人尊重、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的战略目标贡献青春力量。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2021年“五四”前夕,开展先进集体和个人评比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和推荐程序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保证评选的权威性。
2.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通过广泛推荐、重点遴选的方式,依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要求表彰个人和集体,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广泛性和先进性。
3.坚持以评选促发展的原则,通过深入宣传,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艰苦奋斗,建功立业。
4.各类优秀由各团总支、校级学生组织按照分配名额确定人选上报校团委。
二、评选要求
1.各团总支要及时向学院党总支汇报,按要求开展评议及表彰推选工作,推荐结果经学院党总支审核同意,公示3天后上报校团委。
2.各团总支要严肃认真对待此次评选,严格标准(标准不低于我校评优的基本条件,见附件1),严把质量关,确实将品学兼优的团员推荐上来。
3.推荐结果请于4月27日前上报校团委(申报五四红旗团总支的需上报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请各团总支将公示结果名单及申报五四红旗团总支事迹材料电子版上报团委邮箱(bdxytw@126.com),纸质版材料盖章后上报校团委。
三、评选比例
1.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比例为全体团员数的5%、优秀团干部评选比例为全体团员数的1%、优秀团支部评选比例为全校团支部数的20%。
2.五四红旗团总支根据上一年度共青团工作开展总体情况及2021年“青年大学习”完成比例综合排名进行评比,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团支部标兵按照条件及名额进行推荐。
附件:
1.优秀集体和个人评选条件
2.优秀集体和个人名额分配表
3.保定学院优秀集体和个人申报表
校团委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
优秀集体和个人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
1.组织健全,整体素质高,思想作风过硬,能够按时换届,实行民主选举,制度健全有效,对广大团员青年有感召力和影响力;
2.主题活动开展的好,能围绕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青年的主题有效地开展团的活动,“推优”工作成绩显著,积极开展“青年大学习”工作,能按时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任务;
3.基层团支部建设好,履行团总支职责,带动各班团支部工作全面活跃开展;
4.活动阵地建设好,活动有阵地,工作有依托,经费有保证;
5.能够积极主动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创造性开展各种主题团日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并取得显著成绩(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时期,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团日活动,传播网络正能量的团总支优先申报);
6.对不及时上交团费和未能积极有效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的,取消其评优资格。
二、优秀团支部标兵和优秀团支部
1.能够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团队精神;
2.团支部定期开展组织生活,团日活动规范,并能够紧密围绕中心工作,以理论学习、主题团日、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途径,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
3.做好宣传工作,加强阵地建设,经常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和要求(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时期,积极配合团总支利用微信群、QQ群等线上方式开展各项支部工作及传播网络正能量的团支部优先推荐);
4.能够开展丰富多彩的团日活动;
5.认真做好团内推优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
6.优秀团支部标兵除具备以上条件以外,还必须具备以下4个条件:
(1)更加突出支部特色及团员的整体风貌,成绩优异,在校内外有良好的集体形象,曾获得校级以上荣誉;
(2)全体成员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竞技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3)全班同学无违纪、违法行为;
(4)全班同学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三、优秀团干部
1.能够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学习政治、科学文化及团的有关知识,有一定业务水平和实践能力;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
3.团结同学,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在各项工作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在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和团组织建设中,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师生好评。
5.曾获得“优秀青年志愿者”荣誉称号。
6.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5(含2.5)以上。
特别是在上学期寒假期间,积极参与家乡疫情防控等工作的团干部优先推荐。
四、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和优秀共青团员
1.能够模范履行和正确行使《团章》规定的团员义务和权利;
2.出色完成学习和其它校内外工作任务,受到广大团员青年的好评;
3.在所属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发挥了模范作用;
4.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特别是在上学期寒假期间,积极参与家乡疫情防控等工作的团员优先推荐。
5.优秀共青团员标兵除具备以上条件以外,还必须以下4个条件。
(1)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同时获得过“优秀青年志愿者”荣誉称号(含校级)。
(2)对于有一定特长,曾为校、院赢得一定荣誉的团员青年,各团总支可作为重点评选对象;
(3)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的基础上,应更加注重全面发展,并取得突出成绩。
(4)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0(含3.0)以上。
附件2
优秀集体和个人名额分配表
单位 |
支 部 数 |
团员 总数 |
名额分配情况 |
校级优秀 |
优秀支部标兵 |
优秀支部 |
优秀团干部 |
优秀团员标兵 |
优秀团员 |
文学院 |
26 |
991 |
2 |
5 |
10 |
2 |
50 |
文物与博物馆学院 |
16 |
816 |
2 |
3 |
8 |
2 |
41 |
外语教育与国际商务学院 |
27 |
825 |
2 |
5 |
8 |
2 |
41 |
知识产权与财经学院 |
15 |
584 |
2 |
3 |
6 |
2 |
29 |
商贸物流学院 |
20 |
827 |
2 |
4 |
8 |
2 |
41 |
数据科学与软件工程学院 |
28 |
1199 |
2 |
6 |
12 |
2 |
60 |
地理与旅游学院 |
35 |
1353 |
2 |
7 |
14 |
2 |
68 |
生物化工与环境学院 |
26 |
1064 |
2 |
5 |
11 |
2 |
53 |
信息工程学院 |
29 |
1281 |
2 |
6 |
13 |
2 |
64 |
汽车与电子工程学院 |
20 |
776 |
2 |
4 |
8 |
2 |
39 |
教师教育学院 |
39 |
1457 |
2 |
8 |
15 |
2 |
73 |
音乐舞蹈学院 |
27 |
907 |
2 |
5 |
9 |
2 |
45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43 |
902 |
2 |
9 |
9 |
2 |
45 |
体育学院 |
21 |
789 |
2 |
4 |
8 |
2 |
39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1 |
483 |
2 |
2 |
5 |
2 |
24 |
校级学生组织 |
- |
- |
- |
- |
50 |
- |
64 |
合计 |
383 |
14254 |
28 |
76 |
194 |
28 |
776 |
保定学院“优秀团支部”申报表
支部名称 |
|
学院、年级、专业 |
|
现有 团员数 |
|
支部 组织 建设 |
|
获得 校级 集体 荣誉 |
|
团活动开展情况 |
|
学院团总支意见 |
学院党总支意见 |
校团委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盖章 年月日 |
盖章 年月日 |
保定学院“优秀团支部标兵”申报表
支部名称 |
|
学院、年级、专业 |
|
现有 团员数 |
|
支部 组织 建设 |
|
获得 校级 集体 荣誉 |
|
团活动开展情况 |
|
学院团总支意见 |
学院党总支意见 |
校团委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盖章 年月日 |
盖章 年月日 |
保定学院“优秀团干部”申报表
姓名 |
|
学院、年级、专业 |
|
年龄 |
|
性别 |
|
籍贯 |
|
入团时间 |
|
学习简历 |
|
主要事迹 |
|
学院团总支意见 |
学院党组织意见 |
校团委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盖章 年月日 |
盖章 年月日 |
保定学院“优秀团员”申报表
姓名 |
|
学院、年级、专业 |
|
年龄 |
|
性别 |
|
籍贯 |
|
入团时间 |
|
学习简历 |
|
主要事迹 |
|
学院团总支意见 |
学院党组织意见 |
校团委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盖章 年月日 |
盖章 年月日 |
保定学院“优秀团员标兵”申报表
姓名 |
|
学院、年级、专业 |
|
年龄 |
|
性别 |
|
籍贯 |
|
入团时间 |
|
学习简历 |
|
主要事迹 |
|
学院团总支意见 |
学院党组织意见 |
校团委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盖章 年月日 |
盖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