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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11-28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评估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否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否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否

实有   40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否

实有   3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否

实有   6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否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否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否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否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否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否

召开日期为:20211127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否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否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否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否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否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否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15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15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15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15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15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15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15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15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15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5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5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5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15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会

文学院学生会

文物与博物馆学院学生会

外语教育与国际商务学院学生会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

人工智能学院学生会

数据科学与软件工程学院学生会

地理与旅游学院学生会

生物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会

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

汽车与电子工程学院学生会

教师教育学院学生会

音乐舞蹈学院学生会

美术与设计学院学生会

体育学院学生会

 


 

 

二、《保定学院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docx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政治

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1

董杭霏

共青团员

生物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9

27/91

2

侯静瑶

共青团员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

35/118

3

刘渤玥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19

10/92

4

张诺宾

共青团员

体育学院

2020

16/80

5

张滢

共青团员

文物与博物馆学院

2020

6/56

6

李孟真

共青团员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

33/122

7

杨硕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20

12/91

8

刘浩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20

20/107

9

蒋思凡

共青团员

文学院

2020

4/102

10

乔君平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0

29/94

11

刘嘉琦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20

3/66

12

王洪淼

共青团员

教师教育学院

2020

15/50

13

齐月禾

共青团员

数据科学与软件工程学院

2020

28/95

14

孙泽依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0

25/90

15

王芯宇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20

30/110

16

李国天

共青团员

数据科学与软件工程学院

2021

17

王舒琪

共青团员

汽车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1

18

王馨荔

共青团员

文物与博物馆学院

2021

19

王泽楠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1

20

朱琳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1

21

刘冉

共青团员

地理与旅游学院

2021

22

刘杰

共青团员

体育学院

2021

23

吴坤伦

共青团员

人工智能学院

2021

24

王昭璇

共青团员

教师教育学院

2021

25

王将宇

共青团员

汽车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1

26

蔡湘南

共青团员

地理与旅游学院

2021

27

庞向英

共青团员

地理与旅游学院

2021

28

安文彪

共青团员

汽车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1

29

刘京京

共青团员

地理与旅游学院

2021

30

李茹雪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21

31

肖博洋

共青团员

数据科学与软件工程学院

2021

32

陈畅

共青团员

生物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1

33

常子叶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1

34

李丹丹

共青团员

教师教育学院

2021

35

李泽淼

共青团员

教师教育学院

2021

36

王思佳

共青团员

地理与旅游学院

2021

37

马梦怡

共青团员

体育学院

2021

38

于宝琴

共青团员

地理与旅游学院

2021

39

闫金涛

共青团员

汽车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1

40

伊展辉

共青团员

文物与博物馆学院

2021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河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新一届学生委员会选举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三、在校团委指导下,经过学生自主报名、资格审查,产生新一届主席团候选人初步人选;经过对初步人选的民主测评和考察谈话,确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预备人选经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后,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汇总各代表团意见后,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提交学代会进行选举。主席团成员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等额选举。

四、本届主席团候选人的选举,须在参加选举的委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方可进行选举。因病因事缺席的委员,不能委托他人投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候选人得到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为当选。

五、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右边的方格内划“○”,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时,请在候选人下面的空格内直接填写自己所要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右边的方格内划“○”。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六、会议宣布选举结果,主席团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并报告所得票数。

七、本次选举在会场设投票箱一个,不设流动票箱。

八、选举设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由大会主席团提名,经第一次全委会讨论通过。

九、本办法经主席团会议通过后生效。选举工作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进行,具体问题由主席团研究决定。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https://www.bdu.edu.cn/info/1015/4423.htm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河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现制定保定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分配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经校党委、市学联批准,确定本次学代会代表名额为155人,占我校学生总数的1%,列席代表若干。按照代表要兼顾代表性和广泛性的原则,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二级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组织,其中非校、院级学生会骨干学生代表不低于60%,女代表不少于25%,少数民族代表占一定比例。
根据学生比例,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分配代表名额

二、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一)保定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四)在学习、工作及其他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五)能够真实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六)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
各选举单位召开院级学生代表大会,依据所分配的代表名额,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学生意见,按多于应选代表20%的比例通过差额选举选出本单位代表。经本单位团总支审核报党总支通过,向学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上报代表登记表、选举结果报告及代表花名册。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范娟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王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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